首先我們要對 “毒” 的概念要有客觀科學的認識。中國五千年文明對
“毒” 的概念已有相當精闢的見解。例如《周禮》:“醫師掌醫之政令,聚毒草藥以供醫事” 這個 “毒”字是指藥物的偏性。
醫生的職責就是掌握這些有偏性的藥物。古醫家張景岳認為“藥以治病,因毒為能,所謂毒藥是以氣味之偏也”。藥物的毒性,指的是它的偏性。以藥物治病,就是利用藥物的偏性來糾正因疾病而失衡的人體。
因歷代用藥經驗的累積,中醫建立了一套有系統的理論。無毒的中藥指的是性味平和,既可作食療,也可長時間服用;小毒的因具有偏性,以治療目的為主,短期服用;大毒的多用於危重或疑難重症,須嚴格控制劑量,中病即止。
很多學術報告專注研究單一中藥的毒性,忽略了中醫的炮製方法和配伍理論。例如純淨朱砂的提取需要使用“水飛法”去除水銀;生附子用鹽鹵、生半夏用生薑炮製以減低毒性;在古代使用含汞重金屬的輕粉治療梅毒時,往往要配伍土茯苓加強療效,又可解輕粉的毒性,具有雙向作用。
所以使用具有毒性的中藥,關鍵在於要有中醫理論指導下,正確的炮製、配伍和辨證方法,否則因為中藥有毒性而不能使用,中醫師只會倒退為「調理身體」的醫生。
刊登於 香港經濟日報 「懸壺說醫」2012.4.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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